10部門印發指導意見 加快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
經國務院同意,1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等10部門共同印發了《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全面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進行了部署。
據悉,污水資源化利用是指污水經無害化處理達到特定水質標準,作為再生水替代常規水資源,用于工業生產、市政雜用、居民生活、生態補水、農業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及從污水中提取其他資源和能源,對優化供水結構、增加水資源供給、緩解供需矛盾和減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目前,我國污水資源化利用尚處于起步階段,發展不充分,利用水平不高,與建設美麗中國的需要還存在不小差距。
《指導意見》 明確,到2025年,全國污水收集效能顯著提升,縣城及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水環境敏感地區污水處理基本實現提標升級;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畜禽糞污和漁業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水平顯著提升;污水資源化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統、安全、環保、經濟的污水資源化利用格局。
《指導意見》提出,在城鎮、工業和農業農村等領域系統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全面推動我國污水資源化利用實現高質量發展。其中,在工業領域積極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開展企業用水審計、水效對標和節水改造,推進企業內部工業用水循環利用,提高重復利用率。推進園區內企業間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級利用。完善工業企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運營管理水平,確保工業廢水達標排放。開展工業廢水再生利用水質監測評價和用水管理,推動地方和重點用水企業搭建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智慧管理平臺。
此外,《指導意見》還部署實施了污水收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工程、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工程、農業農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創新試點工程以及綜合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試點示范等重點工程,并提出從法規標準、政策體系、價格機制、財金政策、科技支撐等五方面健全污水資源化利用體制機制,加快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促進解決水資源短缺、水環境污染、水生態損害問題,推動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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